事关老旧小区,重要方案印发!
对尚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城镇住宅小区
(以下称为老旧小区)
引入物业服务
《成都市老旧小区推行物业服务专项行动
方案》
正式印发
工作目标
按照“党建引领、政府支持、群众尽责、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对尚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城镇住宅小区(以下称为老旧小区)引入物业服务,实现老旧小区“秩序安全有序、环境干净整洁、设施维修及时、服务质价相符、管理公开透明”。
到2023年底,形成主体尽责、机制健全、成效明显、群众满意的老旧小区多元化物业服务方式;
到2024年底,实现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覆盖率达70%;
到2025年底,力争符合条件、业主自愿的老旧小区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
推进步骤
(一)全面摸清底数
(二)制定工作方案
(三)深入发动群众
(四)设立自治组织
(五)形成标杆示范
(六)全面攻坚推广
保障支撑
(一)明确老旧院落物业服务标准。
(二)规范老旧小区物业服务。
(三)推动完善老旧小区基础设施。
(四)多渠道筹集物业服务资金。
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
(二)坚持党建引领,实现多元共治。
(三)加强供需对接,促进资源整合。
(四)加强典范引领,用好激励措施。
成都市老旧小区物业服务
四种推荐方式
编辑 | 彭棣、钟诚
审核 | 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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