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车主注意!省政府最新通知

2024年02月21日 14:01

2月2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车船税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0年。


该办法明确,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对受地震、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车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四川省车船税实施办法》的通知

川府规〔2024〕3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车船税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8日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原文件




编辑 | 彭棣、钟诚

审核 | 姚慧

来源 |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蓉城政事

0

评论

0 条评论 手机发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