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启用“电子证照”!这4类资质相关企业和人员请注意

2024年03月01日 14:31

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

《关于启用建设工程等

4类企业资质“电子证照”的通知》

定于3月1日启用

建设工程等4类企业资质“电子证照”



主要内容如下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建筑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燃气经营许可证等4类企业资质证书实行“电子证照”,“电子证照”的效力等同“纸质证书”。


2024年3月1日起,企业申报资质审批业务,获得批准后,换为“电子证照”,其原“纸质证书”同时作废。


建设工程企业既有资质“纸质证书”未换为“电子证照”前继续有效,企业可继续使用“纸质证书”参与各类建筑市场活动。


既有专业作业企业备案证书,系统2024年3月1日上线运行时统一换为“电子证照”,其原“纸质证书”同时作废。


企业通过登录住房城乡建设厅资质申报系统下载本企业的“电子证照”。其他单位(个人)可登录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扫描“电子证照”上的二维码查验“电子证照”的真实性及其有关信息。


编辑 | 杜儿

审核 | 陈小丽

来源 | 四川建设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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