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将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等信贷产品贷款利息给予不超过30%的补贴,单个项目贴息期不超过2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贴息200万元。对银行机构发放的小微企业年度贷款余额同比增长超过20%的部分,按1%给予每户最高100万元奖励。
成都将打造西部股权投资基金发展高地,对以公司制形式新设的创业投资企业,按其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的1%给予最高5000万元奖励;以合伙制形式新设立、运营规范的创业投资企业,根据合伙企业实际募集资金规模的0.5%,对其委托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
在支持企业上市挂牌融资方面,成都将对新设或迁入的全国性资本市场基础性设施分支机构,给予1000万元经费支持。对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在库企业分阶段给予800万元奖励;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在库企业分阶段给予600万元奖励;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在库企业给予600万元奖励。对新迁入且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上市公司,给予3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成功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为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成都将对通过资本市场再融资的上市公司,按融资额的5‰给予单户最高100万元奖励;对开展并购交易的上市公司,按实际交易额的5‰给予单户最高100万元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公募基金管理机构,每年按照投资成都上市企业的数量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鼓励直接融资,成都将推动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园区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对成功发行基础设施领域REITs的原始权益人,按其融资规模的0.5%给予单户最高5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基础设施领域REITs的专项计划管理人,按其实现融资规模的0.05%给予单户最高50万元一次性补助。
此外,成都提出将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要素配置中心,推动组建交易集团,打造包含产权、碳汇、数据等要素的综合性交易平台,加快构建区域性统一的要素交易市场体系。
同时,成都将强化成渝地区双核金融联动,按照《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规划》部署,共同完善提升区域金融市场功能,合力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强化重庆和成都中心城市带动作用,促进各类金融要素资源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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