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人才奖励性工作补贴项目申报时间延长→
为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温江启动创新创业大赛、人才奖励性工作补贴、支持引进“海外工程师”、鼓励校(院)企双向合作四个人才政策申报项目。
自5月6日申报以来
人才奖励性工作补贴项目
已有多家企业申报成功
为最大限度服务企业人才
申报截止时间延长至7月19日
此次申报结束后
本年度不再开通申报通道
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登录“温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wenjiang.gov.cn)“政策申报”栏目,或直接登录“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 (http://www.wenjiang.gov.cn/service/)“政策申报”栏目,按项目详情要求进行申报。
支持对象
经温江区认定的A、B、C、D、E类人才,或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人才。
政策依据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办公室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加快建设人才工作先行区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温委办〔2023〕8号)第三条支持方向二。
申报条件
1.经温江区认定的上年度年收入达到25万元以上的A、B、C、D、E类人才,或上年度年收入达到50万元并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人才。
2.人才须在温江区缴纳个人所得税。
支持标准
1.个人在温江年收入在25万元(含)—100万元(不含)区间,按年给予个人相应定额的奖励性工作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2.个人在温江年收入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按年给予个人相应比例的奖励性工作补贴,每年最高30万元,最长不超过3年。

申报材料
1.诚信申报承诺书。
2.收入证明材料:用人单位登录税务客户端查询员工在温上年度税前收入的明细截图。
3.经用人单位盖章的申报补贴人员明细汇总表。
4.工作证明材料: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人才为法定代表人的,若无劳动合同,可不提供,由用人单位出具情况说明)、申报人在温上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5.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人才还需提供:
(1)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护照及有效签证等。
(2)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说明
申报本政策条款不受地方经济贡献限制。
政策咨询
区科学技术局 科技创新人才科:028-82740419
区委组织部 人才工作科:028-82668986
区政务服务中心 产业政策服务科:028-82668503
温馨提示
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团队资助
支持引进“海外工程师”
鼓励校(院)企双向合作
项目集中申报时间10月31日截止
戳文章左下角“阅读原文”
查看申报信息
编辑 | 杜儿
审核 | 吴敏
来源 | 温江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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