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制造业企业 这份利好政策请查收→

2024年07月18日 13:52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

联合发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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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

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原文件及附件


根据通知,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列入四川省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


申报条件是什么?



企业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填报的“所属行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制造业”门类(C门类)。


进入2024年度名单的企业,应在2024年内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企业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50%(不含)以上,全部销售额及制造业产品销售额均不含增值税。


政策享受时限如下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4年全年有效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4年内到期,并未在2024年内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4年内到期,并在2024年内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2024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编辑 | 杜儿

审核 | 陈小丽

来源 | 四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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