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申报!成都2023年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奖励资金)→

2024年08月27日 18:34


为推动成都市相关重点产业链聚链成群,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助力成都建设国家先进制造业基地,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相关文件精神,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现开展2023年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奖励资金)申报工作。


2023年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成都市软件和信息服务集群奖励资金)

支持项目

支持项目分为

实体项目、公共服务平台

集群发展促进组织自身条件建设项目

三大类



(一)实体项目


支持方向:

《成都市软件和信息服务集群培育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编制期间面向集群企业(单位)征集、并征求市级相关部门、区(市)县意见后认可的项目。


支持标准:

按照不超过建设内容总投资的20%予以支持。单个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100万元,项目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且不低于20万元。


(二)公共服务平台


支持方向:

围绕集群人力资源、协同创新、孵化转化、检验检测、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信息集成共享、市场拓展、宣传展示等开展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支持标准:

按照不超过建设内容总投资的20%予以支持。单个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100万元,项目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且不低于20万元。


(三)集群发展促进组织自身条件建设


支持方向:

为提升集群发展促进组织服务能力开展的完善组织架构、健全运行机制、人员培训、购置办公设备及软件等自身软硬件条件建设,以及围绕集群建设开展的加强交流、对外宣传、联合参展、国际合作、人才引进培养、咨询服务(专项研究)等公共服务活动。


支持标准:

(1)集群发展促进组织自身软硬件条件建设以及围绕集群建设开展的加强交流、对外宣传、联合参展、国际合作、人才引进培养等公共服务活动按照不超过实际支出的50%予以支持。

(2)由集群发展促进组织或其牵头组织市场化力量围绕国家、省、市部署和软件产业发展需要所开展的,具有明确的工作任务来源的集群建设咨询服务(专项研究)事项(工作任务来源包括并不限于:国家部委工作要求、省市有关行动计划/方案、市级产业链发展年度工作要点任务安排等),可实报实销、全额补助,支持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2023年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成德高端能源装备集群奖励资金)

支持项目

支持项目分为

产业园区、产业化项目和

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三大类



(一)产业园区项目


支持方向:

列入《成都市、德阳市高端能源装备集群培育提升三年行动方案》重大项目的产业园区项目。


支持标准:

按照不超过投资额的20%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产业化项目


支持方向:

列入《成都市、德阳市高端能源装备集群培育提升三年行动方案》重大项目的产业化项目。


支持标准

按照不超过投资额的20%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支持方向:

列入《成都市、德阳市高端能源装备集群培育提升三年行动方案》重大项目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支持标准:

按照不超过投资额的20%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023年度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成渝地区电子信息先进制造集群奖励资金)

支持项目

支持项目分为

实体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和

集群发展促进组织自身条件建设项目

三大类



(一)实体项目


支持方向:

入围成渝地区电子信息先进制造集群(决赛)重点项目的实体项目以及《成渝地区电子信息先进制造集群培育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重大项目的产业化、平台载体项目。


支持标准:

按照不超过投资额的20%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公共服务平台


支持方向:

入围成渝地区电子信息先进制造集群(决赛)重点项目的公共服务平台。


支持标准:

按照不超过投资额的20%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集群发展促进组织自身条件建设项目


支持方向:

作为投标主体参加工信部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的集群发展促进组织为提升服务能力开展的完善组织架构、健全运行机制、人员培训、购置办公设备及软件等自身软硬件条件建设,以及围绕成渝地区及成都市电子信息制造业高质量协同发展开展的加强交流、对外宣传、联合参展、国际合作、人才引进培养、咨询服务(专项研究)等公共服务活动。


支持标准:

按照不超过实际支出的50%予以支持。


编辑 | 杜儿

审核 | 陈小丽

来源 | 温江创新、四川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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