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成都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有新规!
2024年12月18日 22:29
成都市人社局制定了
《成都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办法》
要求各机构要做到“四应当”“八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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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规定,自2024年12月1日起,成都市区域内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时应做到以上“四应当”“八不得”,学员与培训学校因学费等问题发生纠纷时,由双方按照培训协议约定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审核 | 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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