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4个月!成都天然水域禁渔

2025年03月03日 14:28
3月1日起
成都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
所有天然水域将禁止捕获作业活动

成都市开通了24小时举报热线
(028-61883500)
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禁渔监督
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举报


为何禁渔?

据介绍,每年3月至6月,是大多数鱼类的繁殖盛期,实施禁渔有利于保护鱼类的繁殖环境、繁殖行为,对维护水域生态平衡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有积极作用。


根据《关于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全省天然水域禁止捕捞作业、游钓、水禽放养、扎巢取卵和挖沙采石。设立春季禁渔期的核心目标就是保护水生生物繁殖期,让鱼类资源得以恢复,维护水域生态平衡。


禁渔期间,有哪些具体要求?

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捕捞作业、游钓。《成都市天然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也规定,春季禁渔期内,成都市天然水域是禁止垂钓的,对于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从事游钓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春季禁渔期内,垂钓爱好者可以前往允许垂钓的人工水体、养殖场、休闲农庄、生态钓场、垂钓基地等场所开展垂钓活动


休闲垂钓是指以不破坏渔业资源为原则,以休闲娱乐为目的,钓具钓法和钓获物符合规定,钓获物不用于交易获利的垂钓行为。具体如下:


止垂钓的范围和时间:禁钓区、禁钓期禁止垂钓。禁钓区为常年禁止垂钓的水域,包括水生生物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禁钓区等;禁钓期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钓期内,全市天然水域均禁止垂钓。


垂钓工具和垂钓方法:禁钓区、禁钓期之外,每名垂钓者只能使用一根鱼竿、一线、鱼钩钩尖总数不超过两个的钓具进行垂钓,同时不得使用包括且不限于爆炸钩(三钩及以上)、三本钩、锚钩、视频辅助装置、鱼虾类活体饵料等明令禁止的工具和方法。


钓获物管理:钓获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垂钓者每人每天垂钓期间,留取的钓获物总重量不得超过2.5千克,超出部分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钓获单尾(只)重量超过2.5千克的,可以留取,其他钓获物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钓获物不得交易,有交易行为的视为非法捕捞。


编辑 | 彭棣、钟诚

审核 | 吴敏

来源 | 蓉城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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