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已发放贷款的还能享受吗?解答来了

2025年05月09日 11:48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

自2025年5月8日起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详情戳《最新通知!四川明起下调!
有人发出疑问
已经发放公积金贷款的
还可以享受
利率下调的政策红利吗?
解答来了
↓↓↓

问:已发放公积金贷款的,还可享受利率下调政策红利吗?

答:按照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的,贷款利率不作调整,仍执行原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如遇国家出台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问:2025年5月8日前申请办理但尚未发放的贷款是否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答:2025年5月8日前已受理但尚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图片
利率调整前后对比


问: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需要去银行办理吗?

答:利率调整无需个人申请,公积金中心将根据利率调整规则为借款人自动调整。


问: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具体是指什么?

答: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分别指贷款期限为5年及以下的个人住房贷款、贷款期限为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



编辑 | 彭棣、李林波

审核 | 吴敏

来源 |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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